关于申报2014年度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通知
作者:四川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来源: 发表于:2015-04-17 00:00:00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精神,根据《四川文理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川文理〔2007〕62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加强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遴选一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现将2014年度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网上资源应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必须是我校各专业开设的课程,申报课程应连续开设3年以上。
2.申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应以课程建设团队的名义申报(每组教师不少于4人)。课程负责人须是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教师,且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名,已经是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的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与已立项校级精品课程相同或相似的课程不得申报。
3.已有一门尚未结项的在建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开放课程)的教师本次不得再行申报。
三、 申报时间
各申报部门应于12月20日前按要求将2014年度四川文理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徐军伟老师处(联系电话:2790091),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SASUZLGC@163.com。每门课程的申报表装一个资料袋,资料袋封面注明申报学院名称、课程名称、所属一级学科名称、所属二级学科名称。
四、 政策与经费支持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川文理〔2007〕62号),被确立为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学校给予每门课程一定的建设经费。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时间一般为3年。学校对符合建设标准、应用效果良好的课程,给予课程建设团队荣誉证书,并推荐该课程申报省级精品开放课程。
五、 建设要求
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以课程资源系统、完整、开放、共享为基本要求,须上传以下材料:
完整的课程概况(课程简介、教师团队、教学条件、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等)、课程内容(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设计、例题习题与答案、文献资料、电子试卷、参考教材等)和教学录像(录像技术要求见附件2)。
六、 监督与管理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川文理〔2007〕62号), 学校将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实施动态管理、检查与评估验收。精品课程教师团队作为课程建设的主体,应充分认识开展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课程负责人应精心组织课程建设和应用,保证课程内容及时更新,把好课程政治关、学术关和质量关,保证课程的质量与实效。
七、 应用与评价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教师团队应努力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通过多种媒体和相关活动加强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宣传推广及广泛应用。积极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自主学习,引导教职员工及社会公众关注、使用和评价我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学校将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网上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价。
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2.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