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迎评材料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试卷命题、成绩计算、试卷评阅、试卷归档和装订工作,现就课程考试有关工作提出(或重申)如下要求,请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一、试卷命题和成绩计算要求
1、试卷命题要求:
(1)试卷及评分标准的编制必须采用学院统一的模板,卷首信息填写齐全,试卷中各大小试题均要标明分值;
(2)试卷中的命题、印刷、保存、评阅、存档要严格按照《四川文理学院考试管理条例(试行)》中有关规定执行;
(3)试卷中课程名称、专业名称必须与教学综合管理系统及人才培养计划中使用名称相同,若有差异需另附书面说明材料;
(4)试卷命题要充分考虑试题的覆盖面、试题份量、试题的难易程度、试题的题型等,尽可能使班级学生考试成绩呈合理的正态分布;
(5)试题A、B卷难度、广度、份量应适当,原则上A、B卷中试题雷同部分不能超过15%。
2、成绩计算:课程考核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平时成绩主要包括作业成绩、实践(实验)成绩、测验成绩和课堂提问成绩等(记录在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中)。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一般不得低于70%,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需向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待批准后执行。
二、试卷评阅要求
1、全院公共基础课及由两名以上教师担任的课程均应实行教考分离,该类课程须集体流水阅卷,其它课程也要尽量实行多人参加的流水阅卷,以建立起公平公正的试卷评阅机制。参与阅卷的教师需在本人评阅的大题题首的评卷人框内签名。
2、各课程试卷严格按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评阅,评分标准要细化到给分点,具体说明各知识点或解题步骤的分值。
3、试题中小题全对时应有批阅符号“√”,错误或漏答处应有批阅符号“╳”,主观题需按评分标准在给分点右侧给出小分。
4、试卷记分要科学规范。试卷上只给出得分(即正分),不标负分。在大题题首的得分栏和统分栏中标记本大题得分(统分栏各大题分应与对应大题题首所标记分一致)。
(1)评卷必须用红色的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评阅,不能用铅笔或其它颜色笔评阅;
(2)评卷后必须认真检查,不能出现加分错误;
(3)凡阅卷中有涂改痕迹的地方,一律加盖蓝色校对章;卷面分数有改动处需有原评阅人签名。
5、每份试卷评阅完毕后由总分人合计总分,并在卷头记卷面总分(总分与各题首得分总和相一致,并与学生成绩登记表中卷面成绩一致)并签名。再由其他教师核查试卷大题分数与总分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则当着阅卷人的面提出修改意见,确认无误后修改分数,并在核分人栏中签名。评阅后的试卷由复查人全面核查并在复查人栏中签名。
6、认真客观地填写考核试卷分析表,实事求是地总结考试所反映出的有关情况,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今后改进建议。
三、试卷袋内材料整理和装订要求
1、凡课程考试试卷在评阅后分科目和学生自然班装订存放于四川文理学院试卷档案袋中,试卷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顺序叠放,以“四川文理学院考试(查)试卷”(即试卷封皮)为封面装订,并在档案袋内装入以下教学资料(与试卷档案袋封面上资料目录顺序一致,以“四川文理学院课程成绩登记册(封面)”为封面单独合订成册):
(1)教学进度表(与教务处存档的教学进度表一致);
(2)学生成绩登记表(含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文理科班级均需有平时成绩登记表);
(3)学生考勤表(即试卷档案袋目录上的“学生上课考勤表”);
(4)试卷审阅表;
(5)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6)学生成绩表(从教学综合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签字);
(7)考核试卷分析表(即试卷档案袋目录上的“课程考试试卷分析表”);
(8)监考记录表。
2、阅卷教师在完成阅卷和登分工作后,将学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附于“四川文理学院课程成绩登记册(封面)”后装订,连同整理好的试卷档案袋呈交教学单位立卷存档。
3、教学单位将存档的学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和试卷档案袋按时间、科目、专业、年级进行排序和编号,并根据排列次序编制案卷目录和目录表。
4、实验实践类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和其他考查课程,都应有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成绩表、考核试卷分析表、学生答卷(课程论文需装订 “《四川文理学院课程考查(论文)封面》”)等书面材料,按上述课程考试试卷整理要求进行整理、存档(另要收存实验课程的实验报告)。
5、各门课程的重修考试、缓考、补考试卷,试卷审阅表,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和学生成绩表(有阅卷教师签名)等材料应进行规范整理并单独立卷存档。
教 务 处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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