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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作者:外语系 来源: 发表于:2009-09-02 00:00:00 文章点击数:[]

    为了加强学生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使学生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1、抓住新生入学教育这个环节,及时上好党课,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两周后,支部必须安排党员与申请人谈一次话,并落实联系人或培养人。
    3、按照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的工作思路,及时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培养人。
    4、及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杜绝突击填表现象,填写内容要指出培养对象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发向。
    5、要把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和在工作、学习上的模范带头作用作为首要的问题来抓。
    6、要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学习,使入党积极分子对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7、要给入党积极分子压担子、给任务、使其在工作中得到成长。
 
    二、党课制度
    (一)党课内容:
    1、如何写入党申请书。
    2、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4、理想与信念教育。
    5、如何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二)党课的讲授
    1、新生入校教育要抓住时机及时地上好党课,主要是如何写入党申请书和党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
    2、一年级一学期至少上两次党课,其他年级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党课。
    3、党课一般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或请组织部领导、退休老党员、先进人物代表来讲授。
 
    三、党员发展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大在大学生中发展的党员的力度。
    (二)重视预审工作,坚持“八不”标准
    1、未列入发展计划者不予预审。
    2、政审材料不全者不予预审。
    3、学习成绩达不到中等以上者不予预审。
    4、没有参加学校党校培训者不予预审。
    5、没有被团支部“推优者”不予预审。
    6、群众评议不好者不予预审。
    7、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不足一年者不予预审。
    8、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不合格者不予预审。
    (三)规范支部大会程序,在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要重点考察入党动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不能走过场,支部的考察报告、介绍人的意见、支部决议都必须认真、规范。
    (四)坚持公示制,增加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公开发展划,公开发展结果,如果师生对党员发展提出异议总支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党员承诺制度
    共产党员要承诺: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加强实践锻炼,做到从思想上入党。
    2、在工作、学习、生活上,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危害系风、班风、学风的不良现象作斗争。
    4、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工作和任务。
    5、密切联系群众,做好辅导员老师和班主任的参谋与助手。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布置、有检查,每次民主生活会要力求做到细、真、新、实。
    细----总结细致、全面,不要只讲成绩,不讲不足和存在的问题。
    真----要讲真话,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新----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有主题、要有新的要求。
    实----要结合实际,不能空谈,要解决实际问题,要做到求真务实。
    2、要严格民主生活会的纪律,党支部每学期必须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记录。
    3、民主生活会上支部书记要做总结讲话,提出指导性意见,召开民主生活前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六、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1、每个党员必须在开学前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2、党员要做学理论的带头人,支部要安排党员承担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政治理论的任务。
    3、党支部每月要安排一次党员集中学习,重点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
    4、每学期每个党员要上交一篇政治理论学习心得。
 
    七、党员评议制度
    1、党员评议包括自评、支部评议和群众评议三个方面,党员评议每学年进行一次。
    2、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政治表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成绩、参加集体活动的情况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3、评议结果有问题的党员,是正式党员的限期改正、是预备党员的延长其预备期,不合格的党员要做组织处理。
 
    八、创先争优制度
    1、每个党支部、党小组、每个党员学年开学时制定创先争优计划,第二学期开学时进行修订,学年末进行总结。
    2、在制定创先争优计划时,要联系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工作,注重实际效果,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在进行总结时,要注意总结新经验,及时地加以推广,对工作突出的要进行表扬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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