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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教学)岗位职责

作者:四川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来源: 发表于:2021-09-06 08:55:00 文章点击数:[]

一、 协助院长确定教学指导思想,制定规章制度,保障教学指导思想的实施。

二、 协助院长贯彻执行学校及教务处有关教学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通知精神。

三、 分管教学工作。拟定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和专业调整设置方案。

四、 负责组织制(修)订各专业、大学外语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指导教研室组织与安排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实习、见习)工作。

五、 负责组织开展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组织课程和教材的建设评估、推荐评优工作。

六、 负责组织检查教学秩序,开展教学评估、毕业论文(设计)评估等质量保障活动。

七、 负责外教的工作安排,组织与外教有关的课外活动、学术交流及外事纪律的教育工作。

八、 加强协作,完成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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