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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实践教学大纲编制规范及要求

作者:教务处 来源: 发表于:2009-12-28 00:00:00 文章点击数:[]

各教学系、部:

实践教学大纲是实践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组织教学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实践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各教学部门请尽快修订或编写实践教学大纲。

一、编写原则

1、适应性:实践教学大纲的编写要按照《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准确地贯彻专业培养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充分体现学院的特色,突出适用性;

2、一致性:实践教学大纲的制定要依据学院颁布的现行专业培养计划和各教学单位制订的课程教学大纲,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安排的整体需要,课程名称、学时、实验项目要与课程教学大纲保持一致。

3、系统性和完整性:实践教学是教学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实践性教学环节均应进行教学大纲的制订和汇编工作,从而建立实践教学大纲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4、循序渐进:实践教学大纲应符合学生自学的要求,在内容、方法、顺序等方面,要做到循序渐进。

5、协作性:在编写实践教学大纲的过程中,各教学单位、教研室、教师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

二、编写要求

1、各系主管实践教学的主任负责本系所承担实践教学大纲编写的组织、审查工作。

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编写,并经实验室主任审核,主管主任批准。

        3实践教学大纲要对本实践环节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学生应掌握的实验技术及基本技能、实践项目内容、学时分配、考核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

5、大纲要体现全面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教学思想、内容和措施。要达到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思维能力为目的来制定实践大纲。

6、实验大纲要参照教育部《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规定的理论课时与实验课时的比例,和对三种类型实验(基础型、提高型、研究创新型)的比例的要求,再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基础型实验约占60%左右,提高型(综合设计型)实验占25%左右,研究创新型实验占15%左右。同时根据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改革计划,结合我院人才培养方案重新审定所开教学实验项目内容,保留少量必做的经典验证性(基本实验)实验外,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实验,每门课程至少安排1个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对实验内容进行系统的优化组合,在课时内安排一定的选做实验,必做实验学时控制在实验总学时的2/3左右。也可结合实际教学、科研、生产需要,设计一部分科研性实验,以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完成时间

2010111前,完成《大纲》编写或修订,各系汇总后,将电子稿和系上盖章后的打印稿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莲湖校区行政楼2016),电子稿交至邮箱:chm123456769@163.com

附件1:课程实践教学大纲格式

附件2:实习教学大纲格式

附件3:实验教学大纲格式

 

 

                                      四川文理学院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1课程实践教学大纲规范格式.doc)
(附件2实习大纲规范格式.doc)
(附件3实验大纲规范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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