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四川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来源: 发表于:2010-04-02 00:00:00 文章点击数:[]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涉及学校或学生安全的事件,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3月11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金砂中小学校黑板报墙体突然倒塌,致使学生5人死亡,3人受伤;3月23日,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一名男子持砍刀砍伤砍死13名小学生(其中8人死亡、5人受伤);3月29日,中铁二局承建的四川农业大学温江校区学生宿舍3号楼工程六楼现浇时,支模架突然垮塌,造成现场作业的施工人员3人死亡,6人受伤;3月30日,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发生治安凶杀案件,造成学生1人死亡,2人受伤。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吸取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2010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学生安全,确保校园稳定。现就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校治安管理工作。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社区组织等机构的联系,深化“警校共育”工作,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的共建共管,尤其是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学校要完善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及时发现校园可能引发各类治安纠纷和安全事故的矛盾,以积极态度认真化解引导,将其解决在萌芽状态。各学校要加强学校门卫保卫力量,强化对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值班、巡逻和检查督促,切实做好治安预防工作,严防因管理不到位、服务缺失等引发治安案件。
二、切实加强校园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校园内有在建工程的学校,都要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建设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要求,高度重视校园内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要主动配合施工方做好校园内的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治理因施工给校园造成的新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相应活动的管理,采取隔离、限制通行等措施,切实做到万无一失。
三、严格学校集体活动的管理。当前正值春季,各种集体活动比较频繁,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教育部门要制定监管措施,督促学校作好各项工作,学校要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同时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特别要加强对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监管,坚持就近、小型的原则。确需动用交通工具的,要事先对乘坐车辆、驾驶人员、出行线路、活动地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征求公安、卫生等部门的意见。同时学校要成立临时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具体管理责任,制定完善的活动方案,准备相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确保活动安全。
四、加强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近期我省局部地区出现旱情,部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受到影响,加之气温逐渐升高,食品易变质、传染病易发生。各地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我厅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建立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工作,消除食品、饮用水、传染性疾病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杜绝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严防其他类别公共卫生和食物中毒事件。旱区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生饮用水及食堂用水的安全。
五、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气温正逐步上升,降雨量也会明显增多,各地将陆续进入汛期,各地和各学校特别是自然灾害高发地区的学校要提前做好相应灾害防范工作。要密切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加强检查督促,准确掌握威胁学校安全的自然灾害类型和危险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要做好对天气变化、汛情和周边环境的监控,建立有效预警机制,提高防灾工作的主动性。在汛情到来前和过去后,都要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以掌握隐患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加以整治。
六、认真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各学校要针对近期国内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开展如何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饮用水安全、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安全宣传教育。在清明、“五一”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节日安全专题教育,专题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出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盗防火防抢、防意外事件等,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和教职工的特定时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行为和应急能力,确保师生和学校安全。
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