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汉字书写选拔赛通知
作者:四川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来源: 发表于:2010-06-08 00:00:00 文章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强化他们终身学习的能力基础,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做出积极的贡献,按照《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32号)以及省语委、教育厅川语〔2010〕3号通知,我院决定开展组织、选拔在校大学生参加四川赛区的初赛和复赛的活动。
一、大赛主题
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主办单位
四川文理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四川文理学院书法艺术研究所
三、承办单位
四川文理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竞赛项目
1、现场书写:软笔(楷书、隶书、行书任选其一),硬笔(楷书、隶书、行书任选其一);
2、笔试:汉字书写知识和中国文化常识。
五、具体事项
报名时间:2010年6月8日—6月12日
报名地点:莲湖校区团委办公室(行政楼4016)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荣杰(2790041)
初赛时间:2010年6月18日16:30
初赛地点:莲湖校区126教室
六、作品规格及有关要求
1、作品规格:软笔(毛笔书写),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钢笔书写),不小于A4纸。纸张由学院语委办统一发放,格式自定,硬笔格式也可从教育部语用司网站主页下载。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佳句均可。书写内容可从所选文章中节选,但须为完整的一段或一段中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字数不限,但现场比赛时须在比赛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作品创作。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3、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
4、如参赛作品内容不能提供明确出处,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将取消个人参赛和组织机构的评奖资格。缺漏字、多字等现象酌情扣分。
5、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全国、省及各赛区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
七、各教学系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学生参赛,本期开设的公共书法课程可结合本通知精神,将相关内容纳入教学和考试范畴。并通过活动,在广大学生中推广规范汉字的学习和使用,促进学生的汉字书写水平能力的提高,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汉字书写水平,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继承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做出贡献。
八、学院将根据参赛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选择部分优秀作品报送省上参加复赛。
九、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2790087(书法所)、2790062(语委办)、2790041(团委)。
四川文理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四川文理学院书法艺术研究所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