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级研究所申报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 发表于:2010-05-17 00:00:00 文章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提高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四川文理学院科研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新建研究所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新建研究所申请的条件和程序按《四川文理学院科研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第三章执行,请各申请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统一规划和论证并填写《四川文理学院研究所申请表》。在
如有需要更换研究所名称、成员的请重新填写《四川文理学院研究所申请表》和研究所成员名单,于
附件1:科研机构管理试行办法.doc
附件2:四川文理学院研究所申请表.doc
四川文理学院科技处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