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联系我们|管理入口
 
站内搜索:
1 2 3 4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国开展无烟学校建设

作者:四川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来源: 发表于:2010-07-14 00:00:00 文章点击数:[]

      昨天(7月13日),教育部发布了无烟学校参考标准,要求各个学校建立健全控烟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应全面禁烟,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高校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

  《无烟学校参考标准》分为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专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针对普通高校两个部分。在中小学,要求学生禁止吸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针对普通高等学校要求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指定吸烟区以外区域吸烟,教师应劝阻学生吸烟。学校要利用课堂、讲座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控烟教育。                                    (记者周逸梅)

    
      新华社报道,中国教育部13日公布的一份文件指出,将开展无烟学校建设项目。参与项目的高校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

  教育部13日公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学生禁止吸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教师应劝阻学生吸烟;鼓励或帮助教职员工戒烟。

  目前,中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每年中国约有100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

 

版权所有 @ 2020 四川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 ICP备案号:蜀ICP备06020089号-1 、网警备案号:511700030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