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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2-2013-1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作者:四川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来源: 发表于:2012-12-05 00:00:00 文章点击数:[]

 

院内各教学系:
 
    本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12月8-9日在莲湖校区举行,请各教学系及时通知学生务必按期按序参加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测试均在莲湖校区进行,考场设在莲湖校区教学楼二楼,候测室设在教学楼227教室,考务办设在教学楼216办公室。
    2、测试时须持测试评分卡和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没有携带有效证件的,不予测试)。
    3、请认真核对评分卡上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系级班及照片)。若因本人填写错误或字迹难辨而造成的相应后果均由本人负责。评分卡上必须贴上一张自己近期的一寸彩色证件照(不能使用大头贴、生活照等)。
    4、测试以报名序号(考号)为序,具体安排如下:
    12月8日     上午: 1 —139号;  下午:140—264号
    12月9日     上午:265—401号;  下午:402—550号
    5、每天的测试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3:30—17:00。学生必须于测试开始前15分钟到候测室参加培训;测试结束前30分钟将不再收取学生测试评分卡。
    6、本次测试严格按照考号顺序进行,请自觉遵守测试纪律和测试时间,准时候测。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测的,需填写附件《四川文理学院PSC学生申请缓测审批表》,并于12月5日之前到教务处语委办(莲湖校区行政楼2019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测试时请带上缓测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到测试地点候测。若误时漏测,将不予补测,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7、严禁请人代测,一经发现,取消测试资格,并严格按照《四川文理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纪律处分。
 
                                      四川文理学院教务处   语委办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四川文理学院PSC学生申请缓测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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