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刘梦洁等9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6-10-31 15:07:28 文章点击数:[]
根据《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中共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川文理委〔2020〕52号)的有关规定,我院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推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团支部评议推荐,团总支复核,校团委审核同意,拟将刘梦洁等9名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2024.1 刘梦洁 2024.1 杨发妃 2024.2 涂辛荑
2024.2 周星兰 2024.3 刘佳丽 2024.4 冯清宇
2024.5 杨雁茹 2024.5 蔡志钰 2024.7 王 璇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生党支部反映相关情况。
一支部:叶老师 地址:博文楼316办公室
二支部:董老师 地址:博文楼320办公室
学生第一党支部 学生第二党支部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