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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2第四周学生考勤公示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6-04-07 15:01:27 文章点击数:[]

各班级:

现将国语学院学院第四周考勤名单公示如下:


病假

时间

事假

时间

旷课

时间

2023级1班

林杰

周二1-4

甘伟福

周一7-8

李丰宇

周四1-2

谭裴月

周三3-4





2023级2班

贾子悦

周一1-4

王小强

周一7-8         周二3-4



唐可鑫

周二3-4





廖贝伊

周四1-4





2023级3班



彭英

周一7-8





蔡玲宇

周一7-8





陈金金

周一7-8





黄昊

周二1-2





周佳丽

周三3-4





刘颢旻

周二1-2





吴双

周五1-4





阿什次尔

周三3-4    周四1-2   周五1-4



2023级4班

杨怡珊

周一3-4





刘易

周四1-4





2023级5班

曲比石林

周一1-4

余春燕

周一             周五



巴俊薇

周二1-4

于瀚清

周二3-4



吴丹丹

周二1-4

郭圆鉥

周二3-4



钟方杰

周二1-4

舒承勇

周二3-4





潘国柱

周三3-4



2023级6班

陈璐

周一1-2   周二1-2

王可怡

周五1-4



杨茂福

周五1-4



高炬

周一1-2   周四3-4









孔星雨

周四3-4





2023级7班

曾宇佳

周二全天



饶旭

周五全天

李思宇

周二全天





戢佳奇

周二全天





谢珊

周五全天





总计

18


17


1



病假

时间

事假

时间

旷课

时间

2024级1班



金蕊

周一7-8





陈子涵

周一7-8



2024级2班

杨涵涵

周五5-7

李思思

周五5-7

海来古尔

周二1-2





孔维欢

周四3-4

2024级3班







2024级4班

曹糟

周五3-4

熊焱

周五3-7

马雅云

周二5-7    周三3-6    周五3-4

徐茂然

周五3-4





2024级5班

韩英杰

周五5-7



韩英杰

周四1-2

余馨怡

周五5-7



余馨怡

周四1-2





张小龙

周四1-2  周五1-2

2024级6班

刘晓玉

周二3-4

熊锦灏

周五5-7

唐文杰

周五1-2

熊锦灏

周三1-2



杨婷婷

周五5-7

易鑫宇

周三3-4





黄博洋

周四1-2





2024级7班



李伍牛

周二3-4           周四5-7

陈虹羽

周二1-4    周五1-4



陈瑞

周二3-4    周四5-7



总计

9


7


9



病假

时间

事假

时间

旷课

时间

2025级1班

曾雨婷

周二3-4

张玉宁

周二5-7   周三5-6   周五5-6



朱清燕

周三3-4

舒思琪

周二5-7   周三5-6   周五5-6



雷玉婷

周四5-8





2025级2班

徐欣

周二5-7

宋雨馨

周一7-8    周二5-7



陈想达

周二5-7

陈思颖

周一7-8



王娜

周四全天

陈想达

周一7-8    周二3-4    周五5-6



任柯柅

周五5-6

刘振鹏

周三9-10





杨鹏

周三9-10





万偌芸

周三9-10





李佳杰

周三9-10





吴政霏

周三9-10





雷薪诺

周三9-10   周五5-6





卿佳慧

周三9-10





黄春林

周三9-10





彭鼎涵

周五5-6





王娜

周五5-6





范书绮

周五5-6





刘珑莹

周五5-6



2025级3班



陈宇欣

周二5-7





陈思羽

周二5-7



2025级4班

李婧文

周二3-4

张舒钦

周二全天   周五全天



总计

8


18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一条:学生连续旷课10学时以上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40-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末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作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学生未请假不参加教学活动或逾期不归者,每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按教学计划安排的实践活动,学生无故不参加者,每天按旷课6学时计。根据《外国语学院学生考核实施办法》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早自习、晚自习、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

如对课堂考勤情况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日期开始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院辅导员。

联系人:叶柳

联系地址:博文楼316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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